JJG(交通)120-2015 灌砂儀檢定規程
1.在試驗地點,選一塊平坦表面,并將其清掃干凈,其面積不得小于基板面積.
2.將基板放在平坦表面上,當表面的粗糙度較大時,則將盛有量砂的筒放在基板中間的圓孔上,將筒的開關打開,讓砂流入基板的中孔內,直到儲砂筒內不再下流時關閉開關.取下筒,并稱量筒內砂的質量,準確至1g.注:當需要檢測厚度時,應先測量厚度后再進行進一步驟.
3.取走基板,并將留在試驗地點的量砂收回,重新將表面清掃干凈.
4.將基板放回清掃干凈的表面上(盡量放在原處),沿基板中孔鑿洞(洞的直徑與筒一致).在鑿筒過程中,應注意不使鑿出的材料丟失供應商河北大宏實驗儀器有限公司,并隨時將鑿松的材料取出裝入塑料袋中,不使水分蒸發,也可放在大試樣盒內.試洞的深度應等于測定層厚度,但不得有下層材料混入,最后將洞內的全部鑿松材料取出.對土基或基層,為防止試樣盤內材料的水分蒸發,可分幾次稱取材料的質量.全部取出材料的總質量為,準確至1g.
5.從挖出的全部材料中取出有代表性的樣品,放在鋁盒或潔凈的搪瓷盤中,測定其含水量(,以%計).樣品的數量如下:用小筒測定時,對于細粒土,不少于100g;對于各種中粒土,不少于500g.用大筒測定時,對于細粒土,不少于200g;對于各種中粒土,不少于1000g;對于粗粒土或水泥,石灰,粉煤灰等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,宜將取出的全部材料烘干,且不少于2000g,稱其質量,準確至1g.
灌砂桶概述:
本試驗法適用于在工地測定砂土、砂礫土,砂礫料、級配礫石、水泥穩定土、石灰穩定土等的容重,上述各種集料的最大粒徑不得超過25mm。測定容重層的厚度不超過150mm。 |